藝術展覽
介紹
「藝術展覽」:收錄本地展覽及香港藝術家於外地參與或策劃的展覽活動。
- 按媒介分為 16 類,包括書畫篆刻、繪畫、版畫、雕塑、陶藝、攝影、混合媒介及裝置、新媒體藝術、行為藝術、綜合展、漫畫、建築、設計、兒童藝術、文物、其他;
- 「雕塑」包括以雕刻、焊接、鑄造及模塑技巧創作出立體雕塑作品的展覽;
- 「新媒體藝術」包括使用錄像、電子媒體創作、互動藝術、互聯網絡藝術、聲音藝術等利用新媒體作主要創作媒介之藝術展覽;
- 「建築」及「設計」只收錄以視藝創作為重心的展覽;
- 若同一展覽包含多於兩種媒介的展品,例如院校畢業展,則歸為「綜合展」;
- 為方便資料搜索,網上版中部分展覽會列有多於一項的媒介分類。舉一例子:如果有一個展覽被歸類為「綜合展」,但其中的「繪畫」作品比較明顯而且容易被分辨,此一展覽的分類便會是「繪畫」及「綜合展」。